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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云南艺术基金2022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建水紫陶工艺传承与创新人才培训”招生简章
2024-10-31 23:53

   

招生简章:云南艺术基金2022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建水紫陶工艺传承与创新人才培训”招生简章

云南艺术基金2022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

“建水紫陶工艺传承与创新人才培训”招生简章

 

一、项目实施背景及特点

 (一)项目背景

2008年,建水紫陶被国务院批准列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有着千年古老传统的一门制陶工艺,其历史最早可追溯到3500多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历经了宋代青瓷、元代青花、明代粗陶等时期,于清代发展出独特的制作工艺,有着“质如铁、亮如镜、润如玉、声如磬”的特点。建水紫陶以“彩泥刻填工艺”与“无釉磨光工艺”表现中国传统书画,工与艺相得益彰,素有“文人陶”之誉。2015-2022年,建水紫陶产业年产值从9亿元增长到50亿元,从业人员4万余人。本项目旨在培养一批高层次人才,推动建水紫陶传统工艺的传承与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

(二)项目特点

依托红河学院紫陶学院引领建水紫陶文化传承和地方产业振兴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教学平台、实践平台及研究平台,借助省内陶艺界的顶尖专业力量,融合建水紫陶的授艺传统,带学员深入研学,感受紫陶文化的历史气息,了解紫陶产业的发展状况,进行从理论知识到工艺技巧和应用实践的全方面学习和实训,促进建水紫陶工艺传承与创新能力的提升。

培训项目简介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汇聚省内知名陶艺专家、学者,面向全省优秀青年陶艺人才组织集中培训,以建水紫陶传统技艺传承为基础,开展云南民间工艺文化之间的交流与互鉴,培养服务云南文化强省战略的新时代工艺美术类人才,促进建水紫陶产业发展。具体目标有:第一,实现建水紫陶技艺的活态保护、传承和创新;第二,解决建水紫陶当前高素质人才匮缺核心问题,从人才兴业的层面带动产业发展,从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角度带动当地乡村振兴,助力云南省文旅融合发展;第三,提高建水紫陶文化品牌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主体单位简介

本项目以红河学院为项目实施主体,由红河学院紫陶学院负责具体实施。紫陶学院是红河学院与红河州人民政府共建的行业学院,有紫陶教学大楼、陶艺实训中心、建水紫陶非遗传承中心、建水紫陶创新创业中心等机构,总面积14700平方米,陶艺设施设备总值2760万元;教师队伍中建水紫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3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1人、中国陶瓷艺术大师1人、正高级工艺美术师3人;教授8人、副教授22人、博士12人。建水紫陶领域获批国家级项目4项、省部级项目5项;发表学术论文122篇,出版专著15本,获工艺美术类奖项176项。学术研究成果达国内建水紫陶研究文献总量的30%。

(三)云南艺术基金简介

云南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Yunnan Arts Fund,英文缩写为YNAF)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具有云南特色的文艺精品,推进云南艺术事业繁荣发展。云南艺术基金项目资金来自云南省级财政拨款。云南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根据《云南艺术基金2022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和《资助项目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培训周期定为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2月11日,培训总时长共65天,其中集中授课34天。

具体培训安排为

2023年10月8日举行开班仪式

2023年10月8日—10月17日集中授课

2023年10月18日—10月20日采风、调研及实训

2023年10月21日—11月10日集中授课

2023年11月11日—12月11日学员创作作品

(二)项目实施地点

1. 集中授课地点:红河学院、建水

2. 项目交流、采风、调研、创作等实践地点:建水

(三)课程设置

主要课程包括3个模块,理论模块包括《陶瓷艺术概论》《陶瓷工艺要论》《陶瓷产业概要》《云南陶瓷概要》《云南青花要论》《陶器造型设计与创新》《建水紫陶工艺要论》《建水紫陶审美要论》等课程,实践版块主要为建水紫陶考察调研,技能版块包括《建水紫陶泥料制备实训》《建水紫陶成型工艺实训》《建水紫陶装饰工艺实训Ⅰ》《建水紫陶装饰工艺实训Ⅱ》《建水紫陶装饰工艺实训Ⅲ》《建水紫陶装饰工艺实训Ⅳ》《建水紫陶烧成工艺实训》《建水紫陶无釉磨光工艺实训》《建水紫陶创作实训》等课程。

(四)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主要针对学员学习及项目完成的质量进行打分,具体标准(以百分计):出勤20%;阶段创作(创作草图等)占30%;最终完成作品占30%;参加展览、发表作品或参加汇报展示与交流占20%。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结业证书》。

(五)师资力量

本项目授课师资团队由陶瓷领域学术和行业专家组成

明,红河学院教授、高级工艺美术师、云南省文化名家

董万里,云南艺术学院教授

陈鸿翎,云南艺术学院教授、云南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

张汉东,玉溪师范学院教授、云南省文化名家

毛耀宏,红河学院教授、正高级工艺美术师、云南省工艺美术大师

吴白雨,云南大学教授、云南省文化名家

赖军,云南艺术学院副教授、云南美术家协会陶瓷艺委会副主任

谢恒,云南省陶瓷行业协会会长、建水紫陶博物馆馆长、云南省陶瓷艺术大师

刘也涵,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云南省美术家协会陶瓷艺委会主任

谭之凡,大国工匠、云南省工艺美术大师

袁应德,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建水紫陶云南省代表性传承人

徐荣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建水紫陶云南省代表性传承人、中国陶瓷设计艺术大师

向进兴,陶艺家,云南省首席技师、正高级工艺美术师

同时,紫陶学院40余名教师承担项目过程中的其他教学管理工作,协助技能训练课程的教学。

(六)培训成果展示

1.预计2024年5月先后在云南省美术馆和建水紫陶博物馆举办云南艺术基金2022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建水紫陶传承与创新人才培训”成果展。

2.在成果展览开幕当天举办题为“建水紫陶的传承与创新人才培训”教学研讨会,会议发言整理后收入画册。

2024年6月期间编辑印刷画册《云南艺术基金2022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建水紫陶传承与创新人才培训”成果集》。

(七)学员管理

为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学员入选后,将针对每位学员实施跟踪管理、阶段检查与结业评价。在培训中学员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取消其培养计划: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培训有关的规章制度的;

2.在学习中给培训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3.在学习、创作实践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4.出勤率低于培训周期90%的。

培训对象

(一)培训对象遴选

本培训项目面向云南全省招生,通过竞争择优入选学员30名。入选学员的年龄原则上为45岁以下,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正派,已经取得一定成就的中青年艺术人才。同时,学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中的一条:

1.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相关专业奖项或专业成果较为突出的;

2.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3.取得与本专业相关本科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3年以上,且有较大发展潜力

招生范围包括:全省高等艺术院校、文化机构、专业团队、建水紫陶行业从业人员等具有较高陶艺基础、教学水平、科研能力的青年人才。

(二)录取方式

报名截止后,项目组将组织专家按照云南艺术基金相关规定遴选,择优录取。入选学员将以电话、邮件通知录取人员,同时录取结果将公布于红河学院官网,请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发送录取通知后未回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录取依次递补。学员接到录取通知书后,请根据集中培训和实践调研时间,提前合理安排好各自的工作。

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招生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20日截止。

(二)报名方式

1.云南艺术基金2022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建水紫陶工艺传承与创新人才培训”报名表(见附件1);

2.身份证正反面、最后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个人免冠标准照;

.能体现本人专业能力的优秀作品照片3-5幅、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评论文章或专著等电子版文件。

.提交方式

1)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压缩后发送至邮箱:315190822@qq.com(压缩包名称格式:姓名-单位-云南艺术基金“建水紫陶工艺传承与创新人才培训”报名)

2)正式录取人员须携带全套报名材料纸质件(一式2份)、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5张(照片背面签名)于报到现场递交。

(三)报到方式

报到时间2023年10月7日(早8:00—晚20:00)

报到地点: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红河大道红河学院紫陶学院

其他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云南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相关交通费报销请参见《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附件2)。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王晓洁,手机13908731020

                  邵春艳,手机13988023579

                  李纪锌,手机15911303917

                  白永庆,手机13208802272

报名邮箱:315190822@qq.com
通讯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红河大道红河学院紫陶学院

邮政编码:661199

(三)注意事项

凡参加培训学员,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招生简章的各项规定。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管理严格按照云南艺术基金、红河学院有关管理制度执行。项目主体单位对培训成果作品有演出、展览、研究、摄影、摄像、出版、发布等使用和宣传权。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云南艺术基金2022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建水紫陶工艺传承与创新人才培训”主体红河学院所有。

附件:1.学员报名表

        2.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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