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25日电 (陈苑)站在2014年的门槛,回望2013,《咬文嚼字》编辑部于日前公布了“2013年度十大语文差错”。据编辑部透露,本年度“十大语文差错”有两大特点:一是差错大都来源于热点事件,如央视汉字听写大会、高考、王立军叛逃案件、“棱镜门”事件等等,都有“贡献”。二是高频率差错比较集中,如 “受权”误为“授权”、“泄密”误为“泄秘”、“服法”误为“伏法”、“蜇人”误为“蛰人”等等。
《咬文嚼字》编辑部公布“2013年十大语文差错”
二、浙江高考作文命题中的知识差错:“英国作家戈尔丁”误为“美国作家菲尔丁”。浙江省2013年高考作文题给出的材料里有一句名言:“世界正在失去伟大的孩提王国。一旦失去这一王国,那是真正的沉沦。”试题把说这句名言的“英国作家戈尔丁”错成了“美国作家菲尔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知悉这一情况后,迅即召开高考情况通报会,承认了这一差错,并向全体考生道歉。威廉·戈尔丁是英国的小说家、诗人,1983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三、“王立军叛逃”案报道中的用词错误:“服法”误为“伏法”。2013年,王立军、薄谷开来因涉嫌犯罪被公开审判,有媒体在报道中说:“王立军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后,认罪伏法,不上诉”,“涉嫌杀人被公开审判,薄谷开来认罪伏法”。其中的“伏法”均是“服法”之误。“伏法”指犯人被执行死刑,是一种客观事实;“服法”指犯人服从判决,是一种主观态度。
四、“棱镜门”报道中的用词错误:“泄密”误为“泄秘”。在“棱镜门”事件报道中,“泄密”是一个高频用词,但多家媒体把“泄密”误为“泄秘”。“秘”和“密”都有秘密的意思,但侧重点不同。“秘”强调内容隐蔽,客观上不为人所知,如“秘方”“秘史”“揭秘”等;“密”强调隐蔽内容,主观上不让人知道,如“密谈”“机密”“泄密”等。二者不宜搞混。
五、“胡蜂蜇人”事件报道中的用字错误:“蜇人”误为“蛰人”。2013年陕西南部秦岭等地,曾发生严重的胡蜂蜇人事件,导致数十人死亡。有媒体在报道这一事件时,把“蜇人”的“蜇”误写为“蛰”。“蜇”和“蛰”字形相近,但音、义皆不同。“蜇”读zhē时,指蜂等用毒刺刺人或动物;“蛰”读zhé,是蛰伏的意思。
六、文化新闻报道中的称谓错误:文职干部误称“文职将军”。文化新闻报道中常出现“文职将军”一词,比如在提到著名歌唱家李双江时,不少媒体就常用到这个称谓。在我国军队中,专业技术三级以上文职干部享受将官相应的工资标准、生活待遇,但并没有授予相应的军衔。在我军法规条例中,并无“文职将军”这一名称。2013年8月,解放军总政治部颁发了《关于规范大型文艺演出、加强文艺队伍教育管理的规定》,其中明确规定:军队中“专业技术三级以上文职干部不得称将军或者文职将军”。
七、刑事案件新闻报道中误用的一个词:“弑”。2013年10月浙江温岭市某医院三名医生被患者持刀捅伤,其中一位医生不幸遇难。多家媒体在报道时称之为“弑医案”,有篇新闻标题就是:《温岭弑医案,医患调解机制为何“失灵”》。“弑”是古语词,指臣子杀死君主或子女杀死父母。医生与患者之间不存在这种关系,不能用“弑”字。
九、律师公文中的用词错误:“受权”误为“授权”。为了解决纠纷,企业或个人有时委托律师全权处理。接受委托后,律师常为当事人发布“律师受权声明”,但“受权”常被误成“授权”。“授权”即把权力授予他人,“受权”即接受他人赋予的权力。律师接受企业或个人委托发表声明,是“受权声明”,而非“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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