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玉篇》引《淮南子》
校勘学价值举例
刘新楠
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
原载《汉字汉语研究》2021年第3期
提 要 综合采用“本校”“他校”“对校”“理校”等校勘方法,对原本《玉篇》所引《淮南子》书证进行了全面的分析考辨,发现原本《玉篇》引《淮南子》和传世诸本《淮南子》均存在疏误之处。本文在文献语言学的视角下,以文字学理论为指导,从字形演变、词义分化等角度分析了其致误之由,并借此探讨了原本《玉篇》引《淮南子》的校勘学价值。
关键词 原本《玉篇》 《淮南子》 校勘 辞书
《淮南子》是西汉淮南王刘安及门客编纂的一部哲学著作,问世后传本颇多,影响较大,许慎、高诱等经学家均为之做过注解,然许、高注解本未能完整保存,今传本《淮南子》一般为许、高混合注本。而原本《玉篇》所引《淮南子》书证后附有许慎注文,或出自已佚的许慎《淮南子注》,非常珍贵。本文以光绪三十二年成都二仙庵重刻的《重刊道藏辑要·虚集》收《淮南鸿烈解》(以下简称道藏辑要本)为主要底本,辅以正统道藏本、四部丛刊本、四库全书本、汉魏丛书本等传世诸本,对原本《玉篇》引《淮南子》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考察与校勘。
经考,原本《玉篇》共引《淮南子》73条,其中有44条附带许慎注解。在整理和考校这些书证的过程中,笔者发现其校勘学价值重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可以补正传世本《淮南子》的脱误;其次,可以发现原本《玉篇》本身的疏失;另外,对后世类书、辞书等第三种文献也有裨补缺漏的作用。下面略举数例,分而述之。
原本《玉篇·㳄部》“羡”字条下引《淮南子》及许慎注作:“夫羡 于度。”许叔重曰:“羡,过也。”道藏辑要本《淮南子·主术》作:“美者正于度,而不足者建于用,故海内可一也。”汉魏丛书、四部丛刊本《淮南子》亦皆作“美者正于度”。
王念孙已经注意到了《淮南子》书中这一问题,他在《读书杂志·淮南内篇第九·主术》中提出:“美当为羡,正当为止,建当为逮,皆字之误也。”并结合上下文推测:“羡谓才有余也。羡者止于度,而不足者逮于用,谓人主有一定之法,则才之有余者止于法度之中,而不得过。其不足者亦可逮于用,而不患其不及也。羡与不足正相反,《文子·上义篇》作'有余者止于度,不足者逮于用’,是其明证矣。”另外,王氏还注意到古书中其他“羡”误作“美”的例子,《读书杂志·汉书第四·律历志》:“振美于辰。美当为羡字之误也。”
王念孙从字义、上下文语义等方面进行推测,并引用《文子》《汉书》作为旁证,论述较为充分。其实,早在《管子》书中,就有“羡”与“不足”相对为文的用例。《管子·轻重乙》:“然则小不能分于民,准徐疾,羡不足,虽在下不为君忧。”《管子·国蓄》:“夫物,多则贱,寡则贵,散则轻,聚则重,人君知其然,故视国之羡不足而御其财物。”可推知,《淮南子》中亦当以“羡者”与“不足者”对举使用。加之原本《玉篇》征引《淮南子》此句正作“羡”而非“美”,同时还征引了许慎对“羡”字的说解,与我们的推测完全相合。这是一条确证,可以据此订正今传本《淮南子》的用字之误。
原本《玉篇·水部》“滫”字条下引《淮南子》及许慎注作:“申杜茝,浸之滫中,则不能保其芳。”许叔重曰:“臭汁也。”道藏辑要本《淮南子·人间训》作:“申菽杜茞,美人之所怀服也。及渐之于滫,则不能保其芳矣。”
“”乃“叔”之异体。宋本《玉篇·又部》:“叔,俗作。”类推之,“”,即“椒”之异体。“椒”,初文为“茮”,指花椒一类香草。《说文·艹部》:“茮,莍。从艹尗声。”徐锴《系传》:“今《说文》无椒字,豆菽字但作尗,则此茮为椒字也。”宋本《玉篇·艹部》:“茮,与椒同。”《尔雅·释木》:“茮、榝、丑,莍。”陆德明《释文》:“茮,音焦,本今作椒。”
而传世本《淮南子》引作“菽”,非是。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孚部》:“尗,古谓之尗,汉谓之豆,今字作菽。菽者,众豆之总名。然大豆曰菽,豆苗曰霍,小豆则曰荅。”可知,“菽”指的是豆类作物。结合引文,“申”“杜”“茞”指的是同类植物,皆香草。特点是都有芳香气息,且能作为饰物佩戴。而豆类作物一般没有香气,也不会被“美人怀服”。因此,不应作“菽”。盖传世本“菽”当为“茮”之形误,今可正之。
原本《玉篇·糸部》“维”字条下引《淮南子》作:“天有四维,东北为报德之维,西南为信阳之维,东为阳之维,西北号通之维。”道藏辑要本《淮南子·天文训上》作:“东北爲报德之维也,西南爲背阳之维,东南爲常羊之维,西北爲蹏通之维。”《佩文韵府》《古今图书集成》等引作“号通之维”。
文中提到的“东北”“东南”“西南”“西北”四维,是古人制定的天文概念,分别对应了十二地支的“丑寅”“辰巳”“未申”“戌亥”四钩(赵洪联,2017:237)。东北“丑寅”位于由阴复阳之时,故称“报德之维”。西南“未申”位于由阳复阴之时,故称“背阳之维”。原本《玉篇》引作“信阳”,非是。“信”应当是“倍”之形误。“倍”,古同“背”。《说文·人部》:“倍,反也。”段注:“此倍之本义。”《左传·昭公二十六年》:“倍奸齐盟。”孔颖达疏:“倍,即背也。”
东南“辰巳”阳气长盛,故称“常阳之维”,“阳”亦可通作“羊”,《释名·释姿容》:“羊,阳也。”术数中,火为太阳之精,而“阳”与“羊”音同,因此羊被称为“火畜”,与“阳”属性相合。故,天文术法类文献中“羊”“阳”通假之例甚多,传世本《淮南子》作“常羊之维”即是。原本《玉篇》所引此句明显有脱字,当补为“东南为常阳之维”。西北“戌亥”位于阴气之极,阳气未萌,需呼号疏通,故称“号通之维”。“号”之繁体“號”与“蹏”形近易讹,作“蹏”者当是“号”字之误,应据正。
原本《玉篇·糸部》“”字条下引《淮南子》作:“共担䋥采薪。”道藏辑要本《淮南子·道应训》作:“臣有所与供儋缠采薪者九方堙。”
“䋥”,宋本《玉篇·糸部》:“䋥,文。”义为纹理,于文意不合,当为“”之形误。“”,义为绳索。《说文·糸部》:“索也。从糸黑声。”段注:“今字从墨。”宋本《玉篇·糸部》:“,同纆。”《史记·屈原贾生列传》:“何异纠纆。”司马贞《索引》引《字林》曰:“纆,三合绳也。”
道藏辑要本引作“缠”。《说文·糸部》:“缠,绕也。”《广雅·释诂三》:“缠,束也。”无索义,或为“纆”之形误。王念孙列举了文献中多则“纆”“缠”相误例,其《读书杂志·淮南内篇第十二·道应》:“《列子》及《却正传》注、《白帖九十六》纆字亦误作缠,盖世人多见缠,少见纆,故传写多误耳。《管子·乘马篇》:'鎌纆得入焉。’今本纆字亦误作缠,唯宋本不误。《韩子·说疑篇》:'或在囹圄缧紲纆索之中。’今本亦误作缠,唯道藏本《列子·释文》作纆。”今《淮南子》亦是。
原本《玉篇·糸部》“縆”字条下引《淮南子》作:“大弦縆则小弦絶。”道藏辑要本《淮南子·缪称训》作:“治国辟若张瑟,大弦组则小弦绝矣。”四部丛刊本、汉魏丛书本亦作“大弦组”,道藏本作“大弦䋎”。
引文以乐理喻治国理政之道。乐器调弦定调时,大弦对应低音,小弦对应高音。如果同一乐器中,粗大的低音弦调音太高,弦绷得太紧,要符合某种调式,细小的弦就会因张力过紧而绷断(戴念祖、白欣,2018:347)。
“縆”,意谓绷紧琴弦。《说文·糸部》:“大索也。一曰急也。从糸恒声。”《楚辞·九歌·东君》:“縆琴兮交鼓。”王逸注:“緪,急张弦也。”又省作“絙”。《广韵·登韵》:“絙、縆同。”《文选·长笛赋》:“若絙瑟促柱。”刘良注:“絙,急弦也。”故,原本《玉篇》引作“縆”为是,传世本作“䋎”“组”者,义皆不当,或为“絙”字之误。当据正。
原本《玉篇·糸部》“绾”字条下引《淮南子》及许慎注作:“绾抱而鼓。”许叔重曰:“绾,贯也。”道藏辑要本《淮南子·兵略训》作:“维抱绾而鼓之。”注:“绾,贯。抱系于臂,以击鼓也。”《佩文韵府》引《淮南子》作“枹绾而鼓”。
“绾”,义为系挂、贯连。“抱”即“枹”,义为鼓槌。俗书“扌”“木”常相混用。《说文·木部》:“枹,击鼓杖也。从木包声。”“绾抱而鼓”指拿着鼓槌击战鼓。今传本作“抱绾”“枹绾”等,皆非,应是传抄过程中产生了倒文而致。
王念孙《读书杂志·淮南内篇第十五·兵略》:“维枹绾而鼓之。高注曰:'绾,贯也。枹系于臂以击鼓也。’'维枹绾而鼓之’殊为不词,《一切经音义·二十》引此作'绾枹而鼓之’,无维字,是也。'枹’字本在'绾’字下,故高注先释'绾’,后释'枹’。因'枹’字误在'绾’字上,后人又以高注言'枹系于臂’因加维字耳,不知绾字已兼维系之义,无庸更言维也。”原本《玉篇》引《淮南子》亦作“绾抱”,是其证也。
原本《玉篇·糸部》引《淮南子》及许慎注作:“所以针缕䌨之间。”许叔重曰:“䌨,绡也。”道藏辑要本《淮南子·要略》:“泛论者所以箴缕縩繺之间。”注:“縩,绡煞也。”
“䌨”,又作“縩”,指质地较为轻薄的一类丝织品。《广韵·曷韵》:“䌨,縠属。”《集韵·曷韵》:“䌨,绡属。”传世本注文作“縩,绡煞也”,不明其旨。今谓“绡煞”不词,应为“绡縠”之误。“绡縠”,文献中习见,泛指轻纱之类的丝织品,正好可以释“䌨”。曹植《迷迭香赋》:“去枝叶而特御兮,入绡縠之雾裳。”刘禹锡《春日退朝诗》:“瑞气卷绡縠,游光泛波澜。”唐孙华《偕同年吴元朗游西泾次友人韵》:“送别临河梁,暮凉怯绡縠。”
原本《玉篇》引许慎注作“绡”,“”与“縠”形近;或本作“绡縠”,传抄过程中字形逐渐讹变至此。此形又与“杀”之俗写接近,敦煌卷子P.2536《春秋穀梁经传》:“曹杀其大夫。”“杀”作“”,《可洪音义》载“杀”异体作“”“”,形皆近“”。因又被误识为“杀”,古“杀”“煞”二字通用,后人据改之,故有“绡煞”之误。要之,其讹误途径为:縠————杀——煞。
原本《玉篇·水部》“凑”字条下引《淮南子》及许慎注作:“世凑学者,不知原心及本。”许叔重曰:“凑,竞进也。”道藏辑要本《淮南子·精神训》:“衰世凑学,不知原心反本。”注:“凑,趋也。趋其末,不脩稽古之典,苟邀名号耳。故曰不知原心反本也。”
“”即“襄”之俗写。“襄世”不词,当作“衰世”,义为衰乱时代。葛洪《抱朴子·正郭》:“及在衰世,栖栖惶惶,席不暇温,志在乎匡乱行道,与仲尼相似。”“衰”,俗作“”,与“襄”形似,故原本《玉篇》误录,当据正。
另外,原本《玉篇》作“原心及本”,非是。据许慎注文可知,衰世之道舍本逐末、趋炎附势,从而忽视本心,不知复返人的自然本性。故曰“不知原心反本”,于文意合。
原本《玉篇·阜部》“隩”字条下引《淮南子》作:“隩者不争隈。”道藏辑要本《淮南子·览㝠训》作:“田者不侵畔,渔者不争隈。”注:“隈曲深处鱼所聚也。”
“隩”,《说文·阜部》:“隩,水隈,厓也。”段注:“厓,山边也。引申之为水边,隈厓谓曲边也。”义为水边深曲处,于上下文意不合。传世诸本皆作“渔者”,与上句“田者”相对为文。作“隩”者仅此一见,且“隩”与“隈”义近,《尔雅·释丘》:“隩、隈,厓内为隩,外为隈。”据此,笔者推测顾野王所见《淮南子》版本或本作“渔者不争隩”,抄录过程中受到上下文类化作用的影响,以及心理认知等因素的干预,将“隩”提前,替换了“渔”,又在原“隩”的位置上换用了近义的“隈”。
原本《玉篇·广部》“”字条下引《淮南子》作:“㡰廓四方八极。”许叔重曰:“㡰,祏也。”道藏辑要本《淮南子·原道训上》作:“廓四方,柝八极。”注:“廓,张也。柝,开也。八极,八方之极也,言其远。柝,读重门击柝之柝也。”
“柝”,义为分开、离析。古亦作“斥”,还通作“拓”。王符《潜夫论·救边》:“武皇帝攘夷柝境。”汪继培笺云:“柝,《淮南子·原道训》云:'廓四方,柝八极。’高诱注:'柝,开也。’古亦省作斥。《汉书·匈奴传》云:'孝武世出师征伐,斥夺此地,攘之于幕北。’颜师古注并云:'斥,开也。’《夏侯胜传》云:'孝武皇帝廓地斥境,立郡县。’又云:'武帝有攘四夷广土斥境之功。’斥境即柝境,字亦借拓。《后汉书·傅燮传》云:'世宗拓境,列置四郡。’”
“斥”,又作“”。《龙龛手镜·广部》:“,俗。㡿,正。逐也,远也。”《隶辨》:“ 以上就是本篇文章【刘新楠:原本《玉篇》引《淮南子》校勘学价值举例】的全部内容了,欢迎阅览 ! 文章地址:http://dfvalve.xrbh.cn/news/7877.html 资讯 企业新闻 行情 企业黄页 同类资讯 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首页 迅博思语资讯移动站 http://keant.xrbh.cn/ , 查看更多